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月27日至2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以雷霆之势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共执行完毕7件,执行和解9件,执行到位金额43.1万元,拘传13人,司法拘留3人,有力震慑了失信行为,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坚定决心。
行动前,该院召开各团队长执行专项会议,通过“一张网”系统筛查锁定涉民生、涉小标的等重点案件;执行干警分为4个执行小组,各执行小组同步开展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提前摸排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活动轨迹,确保行动精准高效。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李某某夫妻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赵某某突发脑梗导致本来应该偿还的借款未及时偿还,故而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在仰韶镇某村被执行人家中,发现赵某某因脑梗无法自理,遂不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李某某带至法院与王某某进行协商。执行干警向王某某介绍,目前被执行人赵某某尚在康复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某给其儿子打电话通知其到法院。其儿子表示家庭负担过重,是否可以达成还款协议。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先行支付1万元,剩余款项按月偿还。
执行不是冰冷的程序,而是有温度的正义,虽然执行过程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法律赋予法院的权利,但刚柔并济方显力量,让更多的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刚性,又体会到司法的温度。(代文官 武盼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