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维护了涉案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023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桩基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承担某产业园项目的桥梁桩基工作,合同中就工程价款、施工内容、支付方式以及施工过程中各方的具体分工进行了明确约定。此后,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乙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根据工程进度履行了阶段给付义务。该工程完工后经交付验收合格,双方进行了结算,乙公司尚欠工程款未支付。甲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讼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违约金。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吴宗哲本着促进企业经营和维护双方权益并重的原则,从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实质化解矛盾角度出发,多次与各方联系、沟通,厘清双方争议焦点,以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和共同面临的困境为关键突破点,同时从原、被告企业合作关系以及被告企业的偿还能力等方面入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疏导双方矛盾,就争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均愿意各退一步,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东方法院始终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积极主动作为,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减轻诉累,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符多爱 吉家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