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中午12时许,四川省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发生一起因交通违法引发的冲突事件。网约车司机龚某某在未观察辅道路况的情况下强行变道,险些酿成重大交通事故,而原本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摩托车驾驶员龚某却因一时冲动动手伤人,最终反被判定承担全部责任。
图为事发现场
据了解,事发当日,网约车司机龚某某驾驶车辆行至航天大道三段主路与辅道交汇处,突然向右变道驶入辅道。此时,辅道上正常行驶的摩托车驾驶员龚某(载有一人)为避让网约车,紧急刹车并向右急转,两车发生轻微擦挂。所幸龚某反应迅速,未造成人员坠车或更严重后果。
然而,双方下车理论时,情绪激动升级为语言冲突。摩托车主龚某因受惊吓心生怨气,突然对龚某某实施锁喉、抱摔等攻击行为,导致对方左肩胛骨骨折。东城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到场处置。
经调查,网约车司机龚某某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道妨碍正常行驶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本应承担交通事故全责。但摩托车主龚某的暴力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本可面临行政拘留及罚款。然而,在派出所调解工作室主持人蔡光荣及民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同意自愿和解。
经过警方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调解过程中,龚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向龚某某真诚道歉,并主动承担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一万余元赔偿。最终,这起原本由网约车司机全责引发的交通事故,因摩托车主的冲动行为发生“责任逆转”——龚某从“受害者”变为“加害者”,不仅需全额赔偿对方损失,还接受了民警的严肃训诫。
西昌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调解员蔡光荣表示:“此案极具警示意义,交通参与者必须严守法规,任何路怒情绪都可能让‘有理’变‘无理’,甚至付出沉重代价。”他呼吁市民,遇交通纠纷时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蔡光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