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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17 13:16:40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法院永和人民法庭相邻地块起纠纷,特邀调解息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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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法院永和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焚烧玉米秸秆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特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同意赔偿原告3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相邻地块“火患”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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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与被告承包地块相邻,被告在焚烧玉米秸秆时,因疏忽大意引发大火,火势迅速蔓延至原告的果园,导致原告的18余棵苹果树遭受不同程度的烧损。原告发现后,心急如焚,赶忙采取措施灭火,但仍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被告却认为火势失控并非自己本意,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矛盾逐渐激化,原告最终决定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自己的损失。

委派特邀调解解民忧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相对清晰,为了快速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决定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和双方的诉求。

情理法交织化干戈

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调解员向被告阐明,其焚烧秸秆的行为虽非故意造成原告财产损失,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调解员也释明被告并非恶意,只是一时疏忽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希望原告能够换位思考,体谅被告的难处。调解员也表示理解其辛苦种植苹果树却遭受损失的心情,鼓励其以平和的心态与被告协商解决问题,争取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前提下,尽快化解矛盾。

经过特邀调解员几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发生转变,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赔偿原告3000元,作为对原告苹果树烧损的经济补偿。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原告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至此,这起因焚烧秸秆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双方邻里关系也得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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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诉前调解的成功,不仅彰显了特邀调解员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高效与便捷。通过诉前调解,当事人能够在相对轻松、平和的氛围中解决问题,避免了繁琐的诉讼程序和高昂的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今后,正宁法院永和人民法庭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专业优势和群众工作经验,努力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侯继锋  彭林海)


【责任编辑 -樘嘉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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