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大楼,“人民调解中心”几个大字在春日阳光的映衬下格外醒目。
2025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兵团司法局工作部署,结合天北新区实际,秉承为居民群众服务的理念,不断创新和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推进基层治理效能及服务群众之花在天北大地结出累累硕果。
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学习,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目标任务,围绕政策理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加强业务学习,以学习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服务居民群众的本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纪学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职责使命、服务中心大局,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维护平安和谐天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坚持学以致用、倾心为民服务,建立“团场和司法所联动、团场呼应司法所响应”的工作机制,结合居民群众诉求热点和盲点问题,聚焦积案难案,在“情”字上下功夫、在“法”字上做文章,为辖区职工群众提供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夯实群防群治基础。
综治中心大厅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劳动监察、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检察服务等功能区。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立足工作职责,紧扣群众需求,从解决居民群众一件件烦忧事开始,聚焦公共法律服务,面对社会治理中的新矛盾、新挑战,解决好居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
“打着竹板我上台,普法宣传口来开。我来开口你‘松手’,和谐平安才能有。大爷大妈‘松松手’、不明链接‘不动手’。大叔大婶‘松松手’,高空抛物‘手莫动’……”在集市上,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正在以快板的形式为购物的居民进行法治宣传。普法宣传“赶大集”、法治“烟火气”暖民心,在每月逢赶大集小集的日子,为了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聚人气、更有“烟火气”,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集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为服务第七师党委和天北新区的中心大局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居民群众获得真正的安全感、幸福感,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聚焦目标需求,以“八五普法”和“法治六进”为着力点,将普法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天北经开区10个社区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利用传统节假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阿姨,咱们平时都要提高警惕,抵制高息集资诱惑,谨慎投资,越是承诺有高额回报的,越是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哦,要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工作人员走进社区楼栋、走进学校医院、深入集市店铺、来到公园凉亭,一边发传单,一边面对面零距离普法,结合实际案例多角度、多方面、多层次进行深入浅出地解读,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让法律法规走到居民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月14日中午1点钟,临近下班的综治中心来了一群人,大厅内一下子热闹起来。他们分别来自团场、塔城和石河子,都是来感谢司法局矛盾调解窗口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调解矛盾纠纷、讨回欠款和务工费用的。
“关键时刻,还是司法局工作人员最给力,年近80岁的父亲与邻居拌嘴,晩上12点离家出走。情急之中,我外甥女在夏哈拉社区法治墙上找到司法局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并向他们求助。很快,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帮忙找回老人并且通过调解让父亲与邻居握手言和,我是专程从石河子赶回来感谢工作人员的。”黄女士激动地说。
“我是从团场坐线路车来的,我小叔通过手机微信给她同学反反复复转借了6次钱,从300元到2000元钱不等。这次借了600元,催了几个月了都不还,为此我小叔因病住院了,委托我到司法局咨询,工作人员依法依情进行调解而且很快调解成功,欠的600元钱今天上午已经还给我小叔了,感谢工作人员。”在法律服务大厅,田某向大家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公共法律服务和矛盾调解是我们服务辖区居民的‘第一窗口’, 是群众表达诉求的第一站,也是展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良好形象的‘窗口’。我们只有立足基层、聚焦民生‘小案’、倾情为居民解忧,才能有效处理好百姓的家长里短,无论金额多少,真心为居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的天北经开区司法所所长战仁杰说。
“我是从塔城过来的,去年6至10月份在园区光伏基地干活,年底工程早已经交工了,老板还欠我20500元的工资。我老家在甘肃,这里也没有亲戚,这都过了半年了,我都有点绝望了,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今天来综治中心向司法局求助。这还不到3天,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员就帮我讨回了老板欠我的务工费,真是衷心地感谢司法局工作人员”。在综治中心大厅内,务工人员钱某某激动地说。
起笔助力群众、落墨营造“枫”景。在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秉承政治担当、法治担当、职责担当的理念,擦亮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窗口。面对辖区乡村振兴和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坚持“司法为民、调解利民”的理念,主动与天北经开区综治中心、派出所和社区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沟通,因地制宜开展特色调解。
“嫩叶初芽暂微美,枝头已见小葩新”。为构建天北新区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和矛盾调解工作新格局,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坚持把“努力让每一个居民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的工作理念贯穿到司法服务的具体环节中,积极发挥其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守门人” 的作用, 推动“有法帮你”法律服务零距离,回应法治知识需要,拓宽法律服务路径渠道,多措并举满足居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司法需求,让“公正与服务与效率”更可触可感。
5月的天北,鲜花盛开,绿意盎然,沙枣花香,沁人心脾。团场职工刘某、何某某专程来到天北经开区司法所,送上了一面写有“人民调解暖人心 司法为民显担当”的锦旗以表谢意。锦旗的背后,是司法所以“速度与温度”诠释了新时代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1月至3月,刘某、何某某等5名团场职工与天北新区某某农资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某某农资公司向刘某、何某某等5名团场职工分批供应化肥600吨,总货款295万元。然而,这家农资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多次延迟交货,实际供货量不足约定70%,且拖欠已收货部分款项160万元,刘某、何某某等5名团场职工为了不影响农作物生产,自行购买化肥用于农业生产。后来刘某、何某某等多次要求这家农资公司返还尿素货款且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刘某、何某某等5名团场职工来到天北经开区司法所,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调解。
本着“化解矛盾、重塑人性”、“平息冲突、赓续文明”的原则,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成员迅速找到矛盾焦点,积极引导,逐一化解问题,调解人员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策略,释法明理,引用民法典合同编条款,明确农资公司迟延履行构成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责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处理纠纷。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何某某等5名团场职工同意放弃部分违约金,农资公司承诺优先筹措20万元先行还款,剩余160万元分10期偿还,打消刘某、何某某等5名团场职工顾虑。此次调解既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帮助商户规范经营行为。一场跨时两年的纠纷最终以“背对背”释法明理、“面对面”握手言和而圆满成功调解。
“本以为要打几年官司,没想到调解加司法确认一天就解决了!”刘某、何某某等5名团场职工感慨地说。
站在新的起点、新的征程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所将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工作着力点,把为辖区居民群众办实事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交出法治治理的优异答卷,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赵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