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新闻
2025 05/14 09:44:03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字体: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近日,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工作座谈会,会上发布了6个涉农检察工作典型案例,多角度展现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司法力度与为民温度。

案例一

督促整治农业废弃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解决农业废弃物“老大难” 助推田间生态焕新颜

莱西市检察院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相关镇街存在农业废弃物未能及时有效处置问题”开展调查走访,发现蔬菜尾菜、农药包装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缺少有效便利的处理途径,很多被直接遗弃在田间地头、沟渠、路边等场所,严重污染生态环境。莱西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就该问题形成专业务实的解决方案,建议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理、公共财政扶持”的农业废弃物回收点和集中处置体系,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800余万个,回收废弃农膜170余吨,农业废弃物面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案例二

陈某某司法救助案

——主动履职聚合力 多元帮扶解民忧

任某因故将陈某打成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判决任某赔偿陈某39万余元。因任某一直未予履行,陈某申请强制执行,但任某无可供执行财产。2023年4月,陈某向户籍所在地莱阳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因案发地位于莱西市,该线索被移送至莱西市检察院。经调查查明,陈某重伤后构成七级伤残,伤愈后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未成年,妻子无固定收入,生活陷入困境。莱西市检察院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案件被层报青岛市和山东省检察院。三级检察机关上下一体,为陈某发放救助金6万元。莱西市检察院制定综合帮扶措施,与残联、民政等部门对接,为其办理残疾证,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同时联系福利企业,为其提供残疾人工作岗位,月收入达到2200余元。莱西市检察院又与该企业会签了共同救助涉案困难残疾人工作办法,联合开展帮扶救助3人次。同时,针对莱西、莱阳地理位置相邻,存在融合履职的情况,两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实现跨区域司法救助“一次办”,又共同帮扶刑事被害人2人次。

案例三

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专项整治烦“薪”事 当好劳动护“薪”人

2019年7月至12月期间,粘某某雇人在某小区工地进行钢筋施工,至工程结束拖欠鲁某某等19名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2021年8月,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提前介入期间,莱西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共同对粘某某开展释法说理,督促其主动上缴拖欠工资,并及时发放给工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因粘某某认罪态度好,拖欠工资已发放,劳资双方达成谅解,莱西市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贯彻落实根治欠薪制度规定不实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和涉案企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督促企业足额缴纳保证金,从行业规范角度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四

迟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案

——检察听证开至“家门口” 敲响生态保护警示

2021年9月,迟某某伙同宫某某、王某某在禁猎期间,多次猎捕野兔、野鸡、人工繁育的梅花鹿用于个人食用。经鉴定,其所猎捕的梅花鹿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鸡和野兔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2024年5月8日,莱西市检察院在案发乡镇驻地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参加听证会,100余名群众代表受邀观摩听证。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当事人认罪认罚以及听证会评议情况,对迟某某、宫某某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王某某以非法狩猎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检察官服务乡村振兴宣讲团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非法狩猎刑事案件情况,向听证参与人认真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违法后果,提高基层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不起诉不等于不担责,迟某某和宫某某受到了相应行政处罚。同时,针对该类案件涉及的生态修复补偿问题,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磋商,达成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生态环境修复与补偿共识,为推进当地生态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案例五

李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全链条打击假化肥“忽悠团”  一体履职保障农资使用安全

2022年10月,李某在未取得肥料生产资质的情况下,采用网上搜图、套用别家公司产品登记证号等方式,自制微生物菌剂包装袋,后从杨某、曹某处低价灌装肥料385吨,并雇佣销售团队采用发放礼品、冒充农业专家等方式骗取群众信任,向莱西、栖霞、海阳等地农户销售,涉案金额近90万元。经检测,李某所销售的微生物菌剂均为不合格产品。2024年8月,莱西市检察院以李某、杨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对其销售团队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确保实现全链条打击。打击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坚持一体履职,引导相关行政机关取缔3条非法生产线,为148名农户挽回损失10余万元。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农资安全监管问题,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座谈会商,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加强对农资批发、乡镇商超等的监控巡查,实现长效治理。

案例六

彭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打击整治集市“江湖郎中”  协同守护百姓用药安全

2015年以来,彭某某在未取得任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家中利用醋酸地塞米松、双氯芬酸钠、骨碎补粉等原材料制作药丸,号称“祖传秘方”专治腰腿疼,在乡镇集市上公开销售,患者服药后多有不良反应。经认定,涉案药丸为假药。莱西市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彭某某多次在乡镇集市上向不特定人群非法出售假药,不但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还损害众多购药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应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莱西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彭某某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3倍惩罚性赔偿、公开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彭某某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支付惩罚性赔偿39000元,并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赔礼道歉。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村镇药品销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检察机关从严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百姓用药安全。(周世忠 于肖红 潘芳芳)

【责任编辑 -魏守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