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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28 16:31:24

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综治中心+法院+村委会联动调解清明祭祖失火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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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本是追思故人、寄托哀思的日子,然而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沟门镇的一场意外火情,却让张某和郭某两家陷入了矛盾的漩涡。郭某按照传统习俗在村里上坟烧纸,却因疏忽大意,未充分考虑到大风天气的安全隐患,导致火星借着风势迅速蔓延至张某苦心经营的8.1亩树苗种植地,其中7亩土地惨遭火舌肆虐,约3400株酸枣树苗被无情烧毁。

火情发生后,消防救援站迅速出动,全力扑救,控制住了火势;公安局也及时出警,对火灾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然而,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张某满心愤懑,自家投入大量心血的树苗毁于一旦,其中包含了树苗购置、土地租金、日常浇水施肥以及人工管护等诸多成本,这些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郭某同样懊悔不已,本是怀着对先人的敬意祭祀,却因一时疏忽酿成大祸,面对高额赔偿,他感到压力重重。双方多次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张某选择将郭某起诉至法院。

判决或许能解决法律问题,却难以真正化解双方的矛盾,更无法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因此,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将该案委派至旗综治中心处理,派驻法官主动联合综治中心、村委会组成调解专班,开启了一场“法理情”交融的调解之旅。

调解人员多次走访事发地,实地查看受损情况,与双方耐心沟通,倾听他们的诉求和难处。从“情”字出发,以“理”字服人,从邻里情谊谈到法律责任,从长远发展谈到现实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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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法官详细向郭某阐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郭某造成的这些损失,依法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我们也会尽量协调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村委会干部则从邻里情谊出发,耐心劝导:“咱们都是一个村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张某的损失确实不小,郭某你得拿出诚意来解决问题;但是郭某也不是故意的,希望张某也能够体谅。”

综治中心调解员更是积极协调,平衡双方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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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下,郭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地向张某道歉;张某也被郭某的诚意所打动,同意作出适当让步。最终,双方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就树苗损失、土地租金、包地费用、水费施肥费以及人工费等各项损失进行核算,达成了调解协议:郭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3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这场因火情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综治中心、法院、村委会多方联动、协同发力的生动实践。综治中心统筹协调,整合资源,迅速部署;法院充分发挥指导调解的职能,定纷止争;村委会熟悉民情,贴近群众。三方紧密配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消除在萌芽,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彰显了人情的温暖,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场和解不仅是两个当事人矛盾的终结,更是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的生动缩影。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只要各方携手同行,以情为纽带,以法为准绳,就能在化解矛盾中传递温暖,在解决纠纷中凝聚人心,共同绘就和谐稳定的社会画卷。(王君平   胡靖)

【责任编辑 -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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