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春蕾学校4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现场旁听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的庭审及宣判,进一步增强学生诈骗防范意识,提升识骗防骗能力。
庭审现场,主审法官按照法律程序,对符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符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整个庭审程序规范、节奏流畅、秩序井然,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带领同学们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法治墙,让同学们了解法院的基本职能。随后,春蕾学校法治副校长丁志芳为在场师生介绍了刑事、民事审判庭的基本布局以及各个区域的功能、特点与区别,让同学们对法庭的作用有了初步的认识。她还通过以案说法,向同学们讲解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手段及主要骗局,详细讲解了“帮信罪”“掩隐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提醒同学们,不要随意泄露和出借、出租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个人信息,以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或者受害者。
下一步,东方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保护触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用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驾护航。(符多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