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刑事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能和出庭公诉能力,近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对一起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案开展庭审观摩和跟庭评议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仪表端庄、思路清晰,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层层递进地进行法庭讯问、举证质证,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在答辩环节,针对被告人拒不认罪和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等观点,公诉人通过引用法律法规、释法说理、当庭论证,逐一作出回应,圆满完成了指控犯罪任务,充分展现了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庭审结束后,跟庭人员围绕法律文书制作、出庭礼仪、讯问技巧、举证质证、公诉答辩、释法说理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议,一致认为公诉人庭审前准备充分,庭审中举止规范,案件法律适用准确,出庭指控犯罪有力。参与评议的年轻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纷纷表示,此次庭审受益匪浅,尤其是庭审中公诉人展现的讯问技巧、举证方式和辩论策略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此次庭审观摩和跟庭评议活动,是强化队伍素能、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下一步,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把跟庭观摩评议活动作为一体推进“三个管理”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跟庭观摩评议活动,推动检察干警在“真案、真庭、真辩”中淬炼过硬本领。(李彤 李翔 屈金鑫 王艳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