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流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将巡回审判与调解工作深度融合,近日,黄流法庭庭长陈求嗣走进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以“零距离”司法服务守护群众“薪”安,生动诠释了“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解”的基层治理新实践。
屈某某等多名农民工受雇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约定以每小时240元的标准结算挖机及人工费用。经核算,屈某某等人累计工作527.8小时,应得工钱126,672元。然而,该公司在支付107,677元后,剩余18,995元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迟迟未结清。多次协商未果后,屈某某等人向黄流法庭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陈求嗣受理案件后,迅速研判案情,发现双方对工作量及欠款金额无争议,矛盾焦点在于支付时限。为减少农民工诉讼负担,陈求嗣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考虑到屈某某等人正在其他工地忙碌,空闲时间有限,陈求嗣果断将调解工作搬到了屈某某等人干活所在的村委会。
在认真倾听双方的诉辩意见后,陈求嗣针对双方面临的实际困难,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针对企业资金压力,提出“分期+延期”柔性方案,既保障农民工权益,又预留企业筹措资金时间,并向企业释明拖欠薪资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经3小时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诺于6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剩余工钱,并当场签署调解书。
“没想到法官能到村里帮我们解决问题,不用跑法院就把钱要回来了!”屈某某感慨道。从“坐堂办案”到“送法上门”,从“一判了之”到“事了人和”,黄流法庭用脚步丈量民情,以行动践行使命,真正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社会治理“最末梢”。(王业广 徐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