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黄某与乐东县万冲镇南流村委会于2005年签订《合同书》,约定将涉案地发包给黄某,后因涉案地中有68亩土地涉诉,黄某遂与南流村委会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涉诉68亩土地承包期满后交给黄某使用。期满后,黄某多次与王某协商返还土地未果,遂向乐东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王某立即停止侵害、清除地上附着物并将土地返还给黄某。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于是向上级法院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执”了事固然简单直接,但是考虑到双方积怨较深,涉案林木价值较高,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切实提升执行质效,执行干警曾多次前往王某家中尝试调解。耐心且细致地向其本人及家属阐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所具有的权威性,希望当事人能够达成执行和解。但王某及其家人却置若罔闻,既不接受和解,也不主动履行,其家属甚至在勘察现场时持刀驱赶黄某,态度极为强硬。
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乐东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4月9日,执行局联合法警队、政法委、村委会等40余名工作人员一同抵达现场。执行干警迅速设置警戒线,并对现场围观群众进行疏散。与此同时,施工队也同步进场,开始对涉案地附着物进行清除作业,经过5个小时连续作业,将涉案地附着物清除完毕,并将土地交付给黄某。
此次强制执行行动的成功实施,不仅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同时也充分彰显了乐东法院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下一步,乐东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曹国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