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新闻
2025 04/23 17:14:21

农户春耕遭遇“种子劫”?吉林长春宽城法院出击护“粮袋”

字体: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当农户们满心欢喜地准备购种春耕时,却有人以“卖种子”为名进行合同诈骗。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承办了一起以销售低价种子为名的诈骗案件。

2024年4月5日至23日期间,被告人宋某在无明确货源的情况下,以低价销售种子为名,与被害人徐某某进行交易,多次收取徐某某货款共计708100元。随后,宋某通过向被害人徐某某提供发货单据、派送视频等,证明种子已发货。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只有价值38400元的货物实际发货,剩余部分货款进了宋某自己的口袋,用于归还宋某的其他欠款。

此外,2024年4月8日至23日期间,宋某还分别与徐某、张某、曹某三人进行了类似交易,刨除已发货的货款及已归还的欠款,宋某诈骗徐某某、徐某、张某、曹某货款共计1967400元。宋某的“钱袋子”鼓了,几位被害人的“粮袋子”却空了。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宋某退赔被害人剩余货款。

法官提醒:大家选购种子时,面对不明来源的种子销售信息,以及过于诱人的低价或者承诺超高产量的种子广告,务必保持警惕,避免吃亏上当。交易过程中,务必索要并妥善保存好发票、收据等一切交易凭证,详细记录种子品种、数量、价格、销售者信息等,确保出现问题时维权有据。发现遭受种子诈骗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张力文)


【责任编辑 -叶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