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妻子小梅(化名)起诉丈夫赠与女同事8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件。原告小梅发现丈夫通过微信先后转给女同事小玲(化名)8万元,怀疑丈夫婚内出轨,一气之下将小玲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小玲返还不当得利8万元,并向自己赔礼道歉。
小梅的丈夫称,自己经常完不成单位的指标,工作压力大,女同事小玲跟自己在一个办公室,双方接触的机会非常多,小玲也非常关心自己,工作之余双方经常聊天,帮助自己排解工作压力,还帮助自己完成了不少业绩。自己确实对小玲有好感,双方偶尔也会去单位附近的小饭店吃饭,但自己确实没有出轨。小玲公婆长年患病,家庭生活困难,出于同情,经常通过微信转给小玲钱,小玲也经常说,等经济好转,会将这救急钱还给我。没想到妻子小梅通过微信流水一查,居然有8万元,自己也没有想到有这么多。另外,这8万元不是自己的工资,而是小玲帮助自己完成单位业绩发的资金,也算自己奖励给小玲的钱。
对于丈夫的解释,小梅不认可,还翻出丈夫与小玲的微信聊天记录,经常出现互相关怀的“情话”,根本没有借钱还钱的意思表示,甚至微信表情中还多次出现 “拥抱”表情,坚信丈夫婚内出轨,对家庭不忠,这日子没法过了。于是小梅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王金海、马铭泽律师将小玲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8万元,并向自己赔礼道歉。
小玲接到法院传票后也很后悔,本来同事之间相互关心、想到帮助是正常的,这8万元如果说是借同事钱吧,应当有一个借条,现在搞得不清不白的,单位同事也议论纷纷,好多人怀疑自己就是“第三者”,故意破坏他人家庭,现在自己非常后悔,也不怪小梅起诉自己。
4月18日,为“洗清”自己,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小玲主动承认错误,向小梅赔礼道歉,将8万元退还给小梅。
王金海、马铭泽律师表示,男、女一方的工资、奖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般讲,这种平等的处理权仅指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本案中,丈夫将自己的工资8万元转给女同事的行为,远远超过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因此,不管是借款还是赠与,均应取得妻子小梅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