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4月15日,在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以“红色传承守初心·国家安全共担当”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主题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干警们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国家安全”“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义务和方式”及相关案例,提醒广大群众既要“顾小家”,更要“顾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不非法购买监听器材、不拍摄军事基地,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或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自觉当好国家安全的维护者、引导者、践行者。
活动过程中,干警们还结合“洛川会议”等红色资源,通过讲述革命先烈在维护国家主权、守护人民利益中的英勇事迹,让群众在红色故事中感悟“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深刻内涵。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国家安全知识的总体了解,提升了群众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认识。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石,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此次宣传活动,是洛川县人民法院将红色法治基因与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深度融合,以实际行动筑牢国家安全防线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法治力量。(薛娇娇 郝 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