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人民法院成功运用先行调解机制,妥善化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赞誉,也为司法高效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生动的范例。
案情回顾
原告雷某与被告高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矛盾,原告雷某一纸诉状将被告高某告上法庭。立案庭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该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原被告双方存在一定的调解基础,遂依据相关规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由诉讼服务中心承办法官梁志喜负责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调解过程中,梁志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耐心听取双方诉求,深入了解矛盾纠纷背后的缘由,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劝解,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另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当事人分析该案可能的走向和法律后果,让双方对自身的权利义务有清晰的认识。
调解结果
经过梁志喜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放下成见,达成调解。被告高某同意按照协议约定,于2025年4月23日前一次性向原告雷某履行给付义务,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这起原本可能对簿公堂且耗时耗力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先行调解机制的作用下,得以高效、圆满解决,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吴起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齐国强表示,下一步吴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优化先行调解机制,加强相关各部门的相互协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建设平安吴起作出更大贡献。(齐皓熙 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