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陕亮执行·2025”执行专项行动中,灵活运用“预拘留”手段,成功执结6起小标的执行案件,执行到位1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预拘留”措施的威慑下,多数被执行人态度明显转变,积极筹措款项,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履行案款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但仍有极少数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拖延履行。如被执行人胡某某,在法院依法对其发出惩戒预警后仍拒不配合,鉴于此,法院对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预拘留”是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强制措施的进一步灵活运用,是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作出正式惩戒决定前的“缓冲预警”,既彰显了法律权威,又能有效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延川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执行攻坚,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师 兆 张亚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