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安全状况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公共利益的组成部分。石首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检察职能抓前端,协同多部门联合履职,促进农业合作社食品安全生产,切实守护了群众‘菜篮子安全’”。4月18日,在参加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回头看”活动时,湖北省人大代表、石首市天字号瓜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徐锋说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督促部门履职、协同治理,引导农业合作社科学种植、销售,推动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守牢农产品安全‘第一线’。
据悉,自2024年8月份以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中,相继对该市多家农业专业合作社在生产销售蔬菜、瓜果过程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及质量安全检测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经核实,部分农业专业合作社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实记载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情况,生产的蔬菜瓜果在销售前未自行检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未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部分农产品抽检显示农药检测项目不合格,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该院遂于2024年11月对前期调查掌握的问题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依法负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和磋商意见书,建议:加大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对全市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建议后,迅速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对6家农业专业合作社下达整改通知书。结合农技推广、农业培训、小组会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技术指导,规范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180余次,发放承诺达标合格证30余本,印制发放农产品投入品记录台账等资料1500余份,累计培训8场550人次。同时,石首市农业农村局与乡镇政府联合部署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农产品的执法检查和抽检工作,重点整治农产品农药残留等问题,共出动720人次开展常规排查、完成1091个批次农产品抽检。为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该院通过圆桌会议、公开听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回头看”等方式推动建立多部门协作共管机制,凝聚农产品安全监管合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福祉。下一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力度”守护民生“温度”。(张颖 吴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