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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18 10:15:47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案件质量评查不断强化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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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案件质量管理新模式,推行“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现案件质量评查的智能化、规范化、精准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研究部署案件“质量评查”模块以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传统“线下”案件质量评查,认真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件“质量评查”流程、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进行研究、分析。在理清相关规则、流程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最高检《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制定详细的评查方案,明确评查重点、范围、方法和标准,通过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筛选评查案件,大胆尝试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质量评查”模块下开展“线上”评查工作。根据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质量评查”案卡填录规则,结合传统“线下”评查,率先在全市检察院机关开展“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案件质量评查。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线上”核查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办案流程、查看电子卷宗等对全案进行检查、评查,制作案件质量评查意见,发送承办人征求意见,层批生成案件质量分析报告等法律文书;“线下”检查实体卷宗规范性,通过线上线下文书材料对照检查,形成最终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实现评查的智能化和亲历性,确保问题案件无一遗漏,提高评查精准度。评查中,评查小组对能及时改正的即要求承办人限期改正。每轮评查结束后,均由专职部门对评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及个性问题专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求案件承办人或承办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建立“回头看”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率达100%,有力确保评查成效。

下一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完善“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案件质量评查模式,通过科技赋能、制度优化、结果运用、将评查结果纳入业绩考核,记入司法档案,激励高质效办案等多方面举措,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坚实保障。(王永明  李翔  屈金鑫  夏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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