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子午岭,悠悠秦直道,黄河象故里,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坐落在这里。
近三年,庆阳市城关法庭年均审结案件233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132件,案件调撤率56.38%。这是城关法庭近年来赓续马锡五审判方式红色司法血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方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辖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的生动实践。
2024年12月4日,庆阳市某建筑公司因农村建房施工问题将发包方蒿咀铺乡某村村民张某诉至城关法庭。
庆阳市某建筑公司提出,公司承建的两层民用模块楼房已竣工验收交付,但张某未支付剩余工程款,要求张某给付剩余工程款及保证金。庭审中张某提到新建房屋工程二层楼房房顶东南角、西北角未铺设琉璃瓦,房屋东侧未喷涂真石漆,房檐落水管未套接,二楼房屋未铺设电线,室内一根电线走明线,进门过道顶部未做保温。房屋西面墙体未喷涂真石漆,水泥台面有几处裂缝。工程未完工,未验收交付。
开庭后,案件承办法官邀请乡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一起奔赴现场进行勘验,确认涉案房屋存在“部分面积未喷涂真石漆,房檐落水管未套接,一个接线盒未铺设电线,水泥台面有几处裂缝”,因双方分歧太大,继续施工已不切实际,但双方对剩余工程量所需施工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庆阳市某建筑公司提出要进行诉中鉴定,承办法官考虑到增加诉讼成本不利于纠纷解决,法庭又邀请农村建房工匠,根据当地的人工、租赁设备、所需材料计算施工费用。再次组织原告、被告进行调解。最终,甘肃省庆阳市某建筑公司和张某达成了“张某扣除剩余工程量款项后,给付庆阳市某建筑公司60000元工程款”的调解协议。
城关法庭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联合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构建调解网络。推广“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降低诉讼成本,通过上述举措,一年以来将110余起涉农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了群众“家门口”。针对农村土地、婚姻家庭等高频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数字化平台实现“指尖诉讼”。设立一村一法官联系点、移动法庭,深入偏远地区办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造便民、高效、透明的司法服务窗口,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成色更足。(张 超 刘怀渊 程娅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