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和审计机关的经济监督作用,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黑龙江省北安市检察院与市审计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就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行动、交流培训等六方面建立了协作机制。具体为,检察机关可根据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需要,商请审计机关提供相关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整改资料等线索材料。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商请检察机关提供相关刑事犯罪、公益诉讼等案件信息和数据信息等。检察机关、审计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可相互派员协助、配合取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社会影响大的公益诉讼线索、审计问题线索,可以根据需要共同成立核查组联合开展监督。检察机关、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围绕国有土地出让金、税收、财政补贴资金、行政罚没款、社会保险资金等国有财产流失问题,以及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等关系到重大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最后,北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翼还邀请审计局崔继鑫、李天辉两名同志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和“益心为公”志愿者,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专业能力。(于瑞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