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干警来到珠江源广场,参加了曲靖市2025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麒麟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手册、沉浸式普法等方式,向参与活动的群众生动讲解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帮助群众充分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
“如何防范电信诈骗?”“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如何举报?”……针对群众现场提出的问题,麒麟区法院干警一一做了详细解答,引导群众树立起“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人人可为”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用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安全。
普法小课堂
1、这些举动危害国家安全!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
2、发现可疑之处这样举报!
发现一切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疑人员或行为时,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3、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追究!
麒麟区法院将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紧扣“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十周年”主题,继续扩宽普法宣传渠道,为推动全民共同守护国家安全贡献力量。(唐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