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6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藤桥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一男子董某在藤桥镇泰新街某面店被殴打,请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点。得到消息后,藤桥所当日值班民警孔亚伟迅速出发抵达现场,却见面店内除了老板空无一人,并无指令所称殴打场景。孔亚伟赶忙上前,向面店老板金先生了解情况。
面对民警的询问,金先生一头雾水:“天色这么早,我店里都还没有客人,哪来什么殴打事件?”眼见无法从金先生处获得有效线索,孔亚伟便回拨了报警人董某的电话,由于电话中董某语焉不详,在了解到他所处位置后,孔亚伟将其带到面店,进行现场指认。
“原来是他呀!这人昨天在我店里吃面条,本该收他7元钱,但他说自己只有5元钱,我看他实在拿不出来,就当做好事只收他5块钱算了。我承认过程中我有和他吵几句嘴,但我真的没有打他,我可以提供店里的监控当作证明!”见到董某后,金先生马上认出了对方,着急向民警解释道。
“你拨打110报警称有人殴打你,打你的人是金先生吗?”孔亚伟转向询问董某。
“昨天我到店里吃面条,付款的时候摸摸口袋发现自己只带了5块钱,就和老板说先付5块钱,剩下2块下次来店里再补上,老板就对我很凶,说我2块钱都拿不出来还吃什么面,我觉得他看不起我。”董某如是回复,但并未正面回答自己“有无被殴打”这一问题。
“你吃面付不起钱,被老板说两句也很正常,但请你正面回答我,金先生是否对你实施了殴打行为。”面对民警的再三询问,董某在一番支吾后陷入了沉默,于是孔亚伟将二人带回所内,进一步了解情况。
原来,董某因付不出2元面款,与面店老板金先生吵了几句嘴,回到家后,董某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因为2块钱而被人瞧不起,便喝起酒来解闷。在酒精的作用下,董某产生了“报复”金先生的心理,他想给金先生找些“不痛快”,便拨打110谎称自己被金先生殴打。
“你这种行为属于谎报假警,严重浪费了公共资源,这是违法的你知道吗?”孔亚伟对董某批评教育道。
“我错了,我愿意向金先生道歉。”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董某对自己“报假警”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
目前,董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并处100元罚款。(吴丹丹 蔡晓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