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春季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近期,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工作实际,从源头管理入手,以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等为工作重心,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摆放安全图板、讲解“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常识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立体式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进社区
工农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到辖区益新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结合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行人闯红灯、酒驾醉驾、超速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对老年人、电动车驾驶人等群体,现场演示安全头盔规范佩戴方法,并讲解雨雾天气安全行车技巧,强化居民风险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进农村
兴安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走进永义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农村地区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向村民讲解交通安全法规。从摩托车、电动车的骑行规范,到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民警都一一进行了演示。对当前春耕时节,提醒村民在出行劳作时不要乘坐超员车辆,杜绝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
进货运企业
南山交警大队民警走进鹤岗市新陆煤矿汽车队,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张贴海报等方式,结合近期辖区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面对面向企业驾驶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严重后果,以此警示大家出行时牢记交通法律法规。民警还重点讲解酒醉驾违法行为的危害,要求企业员工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在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全程全员要系好安全带。
进农机驾校
绥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沃通农机驾校,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学员们详细讲解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重点讲解了农机车辆在道路行驶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醒驾驶人在操作农机车辆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