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潘某提供担保并向该院提出就地查封的保全申请。经承办团队认真调查,富锦法院6名干警决定驱车到建三江对案涉的70余吨水稻依法进行查封。
3日28日,天微微亮,清晨的天气仍旧寒冷,路旁积雪未化,法院干警便带着材料开始了行程,当法院干警风尘仆仆到达建三江某农场后,却发现被告家中大门紧闭,显然已经人去楼空!但如何将保全材料成功送达?法院干警立刻马不停蹄赶往案涉水稻存放的农场,经过与查封地管理人员沟通并查看存放记录,了解到被告将案涉水稻存放在查封地的事实,并查问到了被告的联系方式,当场给被告打电话进行送达。经过近7个小时的奔波,成功对案涉水稻予以查封。
此次保全送达展现了富锦法院干警不辞辛劳且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真正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后续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提供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