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法官,我们打听到被执行人将车辆停放在了樊城区的一个地下车库中。这个车库唯一进出口的卷帘门长期关闭,看不到里面的任何情况,车库进出口还安装有数个监控。”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姚艳琳说道。
“好的,我们将立即前往。”姚艳琳斩钉截铁地说道。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石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双方在执行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能按照协议确定的金额足额按期还款,申请执行人申请对本案的抵押车辆扣押后评估拍卖处置还款。
在接到申请执行人反馈的线索后,承办法官姚艳琳意识到,这个地下车库很可能就是一个专门停放抵押车辆的车库,被执行人将本案抵押车辆私自再次押给了第三人,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她立马组织安排此次跨市强制执行。4月1日一早,执行法官姚艳琳、司法警察刘航、刘潇锋便来到樊城区法院,请求兄弟法院的协助,荆州区法院3名干警樊城区法院2名执行干警到达车库现场后,因现场一直无法联系到车库负责人,姚艳琳便指挥开锁人员强制打开车库大门。打开大门后,发现涉案车辆就在里面,但一辆案外车辆停在门口,挡住了唯一的出入口,导致涉案抵押车无法挪出。
“来,叉车和拖车准备,将这辆堵在门口的车辆挪走。”这时案外人李某带领数人来到现场阻止拖车,辱骂执行干警,并围堵了执行现场。面对人数众多的围堵,执行干警们沉着应对,一边告知权利义务和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努力稳定现场局势,一边向荆州区法院和樊城区法院报告情况寻求支援。
在接到支援请求后,樊城区法院迅速出动干警,很快便到达现场,但案外人仍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反而叫来了多辆车堵住出口,面对恶化的局势,执行干警对带头的案外人李某果断使用戒具强制带离,并告知如仍妨碍执行,将对其司法拘留。随后荆州区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增援干警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控制调度,在强大的压力下,案外人最终无条件配合执行,挪开了堵门的车辆,并对其行为具结悔过。鉴于案外人李某认错和态度转变,结合此前妨碍执行的行为,荆州区法院最终决定对其解除强制措施,处以罚款一万元。
随后,荆州区法院将涉案车辆扣押返回。一起跨市的强制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林翠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