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帮助,我终于可以安心准备今年的春耕了。”被执行人范某向承办法官激动地说道。近日,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农资纠纷案件,法院善意执行,确保当地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范某此前在某农资商店多次赊购种子农药累计3.5万余元,经双方结算范某出具欠条,并约定了偿还时间。可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范某却未按约定给付种子化肥款,农资商店负责人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范某诉至舒兰市人民法院。
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分期履行,由于范某仍未按协议履行给付义务,农资商店负责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迅速启动涉农绿色通道,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线上查控,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范某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官又对范某进行线下查控,经调查法官了解到范某并非有意拖欠不还,只是因为家庭突遭变故暂时无力偿还,了解情况后,法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
法官对当事人释法明理
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告知范某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拖欠还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向农资商店负责人说明范某目前遇到的困难,希望能够给予范某一定的宽限时间。随后,法官又通过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的方式帮助双方互相理解。
最终,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在维护某农资商店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了范某今年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接下来,舒兰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做好护耕助农,完善涉农绿色通道,用法治力量为春耕生产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