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内蒙古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执行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梁永革主持会议,内蒙古呼和浩特铁路中院机关党委委员、内蒙古海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骆长丽同志参会。
会前,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照检视内容,全面梳理审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为高质量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上,支部书记梁永革首先通报了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全面回顾并总结了审判执行党支部在支部组织建设、党员管理以及服务群众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深刻剖析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梁永革同志首先开展了个人对照检视发言。随后,支部全体党员也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四个带头”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对照检视发言。在这个环节,支部党员之间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在会上主动认领问题,并表态今后工作中加以落实整改,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骆长丽同志在点评中充分肯定了此次组织生活会,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如理论学习的深度不足、对环资案件业务知识的学习系统性有待加强。
支部书记梁永革表示,审判执行党支部全体党员要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员责任,践行使命担当,以永不懈怠的奋斗姿态,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一要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以典型案例为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触碰廉洁底线;三要立足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更认真的态度、更严格的要求、更务实的作风,推动海铁法院审执工作再创新高。
会议期间,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位正式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郑琢 李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