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师,我们也是十多年的老朋友了,我是逼不得已才来起诉你。在法庭的全力帮助下,多年的账目得以厘清,我们一起吃个中午饭叙叙旧。” “是呢,今天多亏了汤池法庭的法官,不然还不知道我们几人的‘仇’要结到什么时候。” 看着握手言和的几个当事人满脸微笑地走出法庭,汤池法庭法警小赵不禁感慨道:“我来法庭上班三年多了,还是头一次看到原告要请被告吃饭呢!” 2025年3月27日,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汤池人民法庭原本要依法缺席审理原告唐某起诉被告夏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没想到远在宣威的被告在法院公告送达后如期到庭。被告夏某的出现,使案件的化解出现了转机,并且促使另外两起案件顺利化解。
案件背景
2014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夏某雇佣原告唐某到汤池为自己承包的多个项目提供做粉水和铺贴瓷砖等劳务。提供劳务期间,夏某以现金方式支付唐某部分劳务费后于2015年2月10日向唐某出具欠条,确认欠唐某人工费7万元。后经唐某多次催讨,夏某拒绝接唐某的电话。唐某一气之下便将夏某诉至法院。
案件化解经过
汤池法庭受理案件后,及时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夏某,但夏某不配合,也不愿意告知其经常居住地,后来甚至拒接电话。法庭工作人员只好将应诉材料邮寄送达至被告夏某的户籍所在地,但无人签收被退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夏某送达了开庭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并定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考虑到缺席审理并不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依法公告送达的同时,法庭工作人员一直未放弃寻找被告夏某。一边多次进行电子送达,一边想方设法联系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村组干部帮忙寻找夏某。终于,在开庭前的一个星期,被告夏某主动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
本以为夏某的出现,案件就能顺利调解,没想到夏某却提出唐某的诉讼请求金额不符,称其在出具欠条后又多次以现金方式支付过款项。夏某只认可欠唐某37300元,而唐某则否认夏某在签署欠条后现金支付过其任何欠款。一时间,调解陷入了僵局。承办法官只能“分头行动”,一方面,承办法官耐心给原告释法说理,告知其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认真仔细地和被告核对每一笔款项。最终这笔“糊涂账”得以厘清,并且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被告当庭支付了部分款项。就在刚要“收工”之际,和唐某一起来的两个人说:“法官,可不可以把我们两个人的事情也一起处理了。”询问之下得知,夏某同时还欠杨某、李某的工钱,但是夏某和杨某、李某之间没有书面合同、没有签署欠条,没有聊天记录,期间支付过的部分款项也是现金支付。什么证据材料都没有,又是两笔“糊涂账”!“你们到法院起诉过没有?”李某回答:“没有起诉过,我们也不会写起诉状,就是听说今天法院要处理唐某的事情,我们才跟来看看。”杨某急着说:“法官,就帮我们一起处理了吧,我是从重庆老远赶过来的。”虽然已经临近下班,但是面对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汤池法庭何庭长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指导李某、杨某写了起诉状,并且仔细和双方当事人核对账目。在上一笔“糊涂账”成功化解的基础上,很快李某、杨某的纠纷也得到了圆满化解。 在工作人员主动出示评价回访二维码时,李某、杨某满心感谢地说道:“你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绝对担得起‘满意’的评价。”至此,三笔“糊涂账”终于得以化解,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汤池法庭工作质效
截至2025年3月27日,汤池法庭共受理案件125件,结案55件,调撤案件36件,平均审理天数18.29天。仅2025年3月27日当天,即成功调撤案件5件。
结语
作为基层司法的前沿阵地,汤池法庭全体干警始终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情怀,投身于枫桥法庭建设中,以“高效便民”为目标,努力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让法治的春“枫”吹遍辖区的每一寸土地。(董红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