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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8 10:39:26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以案为鉴“明法纪” 警示教育“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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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以案警示作用,引导辖区内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3月26日,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邀请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共计3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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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3年,被告人党某某担任某某医院内科主任、副院长、负责人期间接受医药销售方的请托,利用医生给患者开处方药的职务便利,为请托方在药品销售量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回扣共计人民币78余万元归个人所有。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气氛庄重而严肃,法槌敲响后,主审法官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有序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公诉机关出示相关书证及证人证言,逐步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党某某在担任医生期间如何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选用及采购数量方面,为医药销售方输送利益,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过程。

“将法律条文融入真实案例,远比理论说教更有冲击力,面对利益诱惑,一定要保持清醒,坚守法律底线。”一名参与活动的干部说。

大家纷纷表示,庭审是最生动的普法课堂,旁听庭审是最鲜活的警示教育,身边的案例是最有力的“警示钟”。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以案为鉴,慎独慎微、守住底线和初心,牢记纪律规矩是最好的‘护身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下一步,铁力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落实“五牢记、五融合”要求,通过“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的形式,丰富警示教育载体,切实提升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为铁力市基层治理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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