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潭头法庭“杨来法诉前调解工作室”联合潭头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成功化解一起财产侵权纠纷案件。
2024年12月,李某在耕地时发现自家种植“鸡头根”中草药的约1亩地块被人翻土,部分中草药根部裸露。发现问题后,陈某当即向村、镇相关部门反映该情况。经查,2024年11月村里统一进行土地整改,由于时值冬季,中草药“鸡头根”没有明显茎部特征,施工人员误将其当作荒地进行整改,并非故意损坏。矛盾发生后,潭头镇平安建设办公室邀请潭头法庭参与化解工作。法庭干警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在调解当天,法庭庭长徐琳琳召集杨来法调解团队部分成员共同到潭头平安建设办公室协同化解该起纠纷。
调解过程中,双方关于损坏中药材数量、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方坚持对损失进行鉴定,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调解团队成员现场咨询专业人员,对该中草药的成长、收成及市场价格进行咨询,为调解提供了专业参考依据,徐琳琳法官从法律专业角度向双方进行了法律问题解答,也向陈某告知,鉴定程序的复杂,成本大、时间长,且目前现场已经损坏,可能无法鉴定具体损失。杨来法向陈某说道:“虽然他们事前没有评估好土地的种植物,但也并非故意,作为同村居民,大家还是各退一步,将事情化解了,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施工方依照合理市场价对陈某的损失进行了赔偿,双方握手言和。
诉讼不是目的,矛盾实质化解方为必要之举。下一步,潭头法庭将深入贯彻市中院《多元共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深度推广杨来法“五有五个一”调解方式,通过多方联动、诉调对接等举措,推动基层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徐琳琳 张国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