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流法庭前往佛罗镇青山村,巡回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张某为某门窗经销店铺老板,2023年期间,被告朱某委托张某为其房屋安装门窗,原告按照要求包工包料将朱某门窗安装完毕后,向朱某发送了结算单,要求朱某支付剩余的57000元货款。朱某在向张某支付了15000元后,剩余42000元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张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朱某支付拖欠的货款及相应利息。
承办法官何海瑜庭前充分听取了原、被告意见,了解到朱某迟迟不肯支付货款的原因是张某安装的门窗出现漏雨褪色等问题。为深入了解案情、进一步缓和双方矛盾,何海瑜及法庭工作人员亲自来到位于佛罗镇青山村的朱某家中,经实地勘验后发现,张某在安装过程中因玻璃胶问题导致朱某窗户漏水严重,考虑到在场村民众多,现场争吵声不断,双方矛盾较为尖锐突出,何海瑜决定将当事人双方引导至村委会进一步协调。
何海瑜首先从双方争议焦点切入,优先解决被告朱某关心的售后问题,紧接着从情、理、法等角度入手,向朱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利害关系,引导化解原告张某着急回款的诉求,尽力消除双方之间的矛盾与误会。经反复沟通后,最终,原、被告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朱某承诺将拖欠的货款分期支付给张某,张某则同意为朱某的门窗提供两年打胶补漆等售后质保服务,同时免除朱某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用。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向珊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