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科技园法庭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工作中持续发力,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调矛盾、化纠纷、解心事,达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
邻里纠纷大打出手,倾情调解握手言和
原、被告互为邻居,因邻里琐事大打出手,诉至法院。庭审现场,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承办法官李金双一边维持庭审秩序,极力安抚双方当事人;另一边从双方的争吵中抽丝剥茧,探寻引发这场健康权纠纷的真正原因。待双方情绪稳定后,承办法官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最终不仅促成健康权纠纷案件当庭履行,而且引导双方将房檐、条石、树木等侵占相邻空间的其他矛盾纠纷一并化解,双方当庭握手言和,纷纷表态今后绝不再冲动行事,邻里间和睦相处。
多笔买卖凭证丢失,以调解促互谅互让
原告洛阳某建材公司同被告张某多年来一直存在合同关系,因双方结算存在疏漏,导致多笔货款结算没有凭证。庭审现场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庭审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常鹏翼果断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从时间成本、诉讼成本、合作共赢、资金回笼等多方面入手积极同双方当事人沟通,并听取双方意见及时反馈疏导。经过多轮调解,被告张某当庭支付全部货款,案涉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洛龙法院始终坚持将实质解纷贯穿办案全过程,做深做透对当事人的疏导调解工作,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提高当事人的当庭履行率,既减少当事人诉累、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实现,又避免了衍生执行案件的发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下步工作中,洛龙法院将继续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办好案件,鼓励引导当事人当庭履行义务,用实际行动为辖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王 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