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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1 20:47:30

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温情调解 解怨释结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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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婚姻总让人向往,但如果婚姻生活不美满,矛盾不断,好聚好散是最好的结果,也是对双方最好的解脱。近日,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促使当事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从“积怨在心”到“各自安好”。

基本案情 

李女士与汪先生在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结婚初期夫妻感情较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两人性格差异,矛盾慢慢凸显,夫妻间争吵不断,目前双方已经分居一年多,女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海伦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离婚纠纷案件,如果机械地进入诉讼程序,既不利于案件的妥善解决,也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因此,立案庭庭长刘大春征询双方当事人意愿后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刘大春首先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与顾虑,了解到双方矛盾很深,因双方确实分居较长时间,矛盾重重,各抒己见,于是,刘大春从法律规定、情理角度出发,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会见进行沟通,希望促成此案调解。然而双方积怨已深,案件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发现调“和”无望后,为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从夫妻感情、未成年子女抚养等角度出发,用温情引导双方当事人放下心结,在确认双方均有离婚的意愿后,结合双方经济条件及未成年子女意愿,承办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婚姻关系,未成年子女由原告李女士抚养。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海伦法院立案庭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找到“情理法”最合适的切入点,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以实际行动切实发挥司法职能,守护家庭和美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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