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背后,是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工作的肯定;锦旗上文字无声,映衬出的是为民司法的初心。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陈静的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0.8万元工资及经济赔偿,原告提出撤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后,原告向陈静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以表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原告侯某参加某公司公开招聘考试,经过笔试和面试后进入该公司,从事财务总监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该公司以侯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后双方多次就离职补偿等事宜进行沟通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侯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工资差额等。由于仲裁裁决未支持侯某全部请求,侯某将公司诉至武川县人民法院。
案情经过
承办法官陈静在接到材料后,经认真梳理案件,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矛盾争议不大,但是考虑到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护,又顾及本次诉讼是否会给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陈静法官决定分头“背对背”调解,先按照相关规定分别计算出劳动者依法应当领取的劳动报酬金额,后给用人单位算“经济账”,给劳动者算“时间账”,明确告知关于转正定级工资,经济赔偿等费用的计算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一方面让劳动者知悉自己的哪些诉求会得到依法保护,另一方面提醒企业应切实履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义务。经过陈静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0.8万元工资及经济赔偿,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为该起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承载着法官的努力与担当,每一面锦旗都饱含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本案中,武川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考虑降低企业社会不良影响,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寻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公约数”,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