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永华一行深入兰坪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和建培参加调研。兰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兰坪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院史陈列室、荣誉室、检察文化长廊和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实地察看办公办案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到办公室看望基层检察人员并亲切交流。
座谈会上,兰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耀明围绕本院“两个体系”建设情况、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情况、检务保障情况和当前本院存在和困难问题作汇报。杨永华副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对兰坪县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以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地见效
认真学习领会省院王光辉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坚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用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指导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确保会议精神落地落实、落地见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发展。
二是推进“两个体系”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检察管理评价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工作要求,省院提出构建检察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简称“两个体系”),是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大举措。基层院要根据省院即将印发的指导意见,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务保障等各方面进一步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措施,动员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到“两个体系”建设中,不断探索完善检察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三是构建“大管理”工作格局,提升“三个管理”水平
强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基层院要积极探索提升“三个管理”水平,“三个管理”重在可操作性,监督管理要管到个案,要加大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力度,逐步做到“每案必查”,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监督的刚性
要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的意识,提升监督水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决防止办凑数案、勾兑案。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必须保证质效,检察建议的刚性在于高质效!通过制发高质效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推动诉源治理和社会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