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激发青年检察干警工作履职热情,在市院机关党委指导下,3月19日下午,黑龙江省绥化市检察院团委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启动并完成了换届工作。
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共青团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委员会委员。经过选举,由刘壮担任团支部书记,武欣雨担任组织委员,崔新悦担任宣传委员。孙明宇、孙嘉炜、刘娜、张春蕾、杨鑫宇、钟越担任委员。选举结束后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了委员分工,研究部署了2025年主要工作。
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梁春丽同志对新一届团委提出工作要求:一要深化政治引领,把牢思想方向。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领青年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确保共青团始终成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可靠后备军。通过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筑牢青年干警的政治忠诚与使命担当。二要精准服务青年,强化业务融合。聚焦青年成长需求,深化团建与检察业务融合机制,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助力青年干警提升专业能力。同步关注身心健康与职业发展,完善青年关怀体系,增强队伍归属感与凝聚力。三要创新活动载体,激发队伍活力。以多元化活动为载体,结合检察职能创新开展特色活动,培育团队协作精神与创新意识,展现青年干警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团委的正式成立,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昂扬的姿态引领市院广大青年检察干警成长成才、建功立业,为绥化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青春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