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新华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矛盾纠纷调解作为深化主动创稳的关键举措,全面推广落实“四级七天”调解法,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于未然。
新华镇群众李某在冬灌时,因疏忽大意未将耕地上的水口打牢固,不慎将耕地旁边杨某的房屋围墙浸水,部分墙体出现轻微裂缝。杨某认为李某的浇水行为直接导致了房屋受损,李某应对此负责,要求赔偿相关损失。辖区网格员得知情况后立即到双方家中走访调解,但李某认为浇水不是导致杨某房屋受损的主要原因,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协议。网格员迅速上报村调委会。
村调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村社干部、包村领导现场实地查看,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杨某与李某就赔偿金额仍无法达成一致。为尽快解决双方矛盾,村调委会将该纠纷上报新华镇综治中心。
新华镇综治中心按照“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运行机制,召开研判会议专题研究,制定调解方案,成立化解小组,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水管所干部共同调解该纠纷。经过多轮次“面对面”“背靠背”沟通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向杨某一次性赔偿因房屋浸水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8000元,并当场履行协议。张掖市临泽县新华镇综治中心将调解信息录入甘肃省张掖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持续跟踪回访。
在该纠纷调解过程中,新华镇充分应用“四级七天”调解法,灵活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既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释放内心的情绪,又避免因面对面时言辞激烈引发争吵,从而有效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短时间内促成了调解协议的达成,圆满化解了纠纷,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王智 王少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