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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0 08:51:26

湖北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帮助女孩困境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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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小丹(化名)的笑脸,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3月16日,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方达强再次回访案件当事人小丹。双手接过检察官带来的书籍、文具等礼物后,如愿开启新生活的小丹露出笑容,连声道谢。

今年八岁的小丹系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原本居住在阳新县某村,其父亲无固定职业,长年在外打零工,母亲为智力障碍患者,无法给予小丹应有的照顾。无奈之下,小丹一直由腿脚有疾、作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爷爷和奶奶抚养。

因其不幸的遭遇和困难的家境,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办案之余,将如何更好解救小丹走出困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家人向检察机关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之前,控告申诉检察官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积极协调阳新县司法局,指派两名公益律师为她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向阳新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终,阳新县法院判决被告人履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义务。

在接到司法救助申请后,阳新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官方达强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发现小丹一家老小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经济非常拮据,符合国家规定的司法救助条件。结合案件事实和申报的情况,该院对其给予了1.5万元司法救助。截至目前,1.5万元救助款已发放到位,为这个家庭缓解了燃眉之急。

鉴于小丹的实际情况,小丹的爷爷奶奶向司法机关提出了为小丹“转学安置、提供廉租房”的请求。承办检察官深知这对于小丹的未来生活和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即走访其所在村委会及周边村民,了解小丹的家庭经济情况及生活现状,决定全力支持其诉求,帮助走出困境,一方面,检察官迅速联系所在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帮助其家庭迁离原址,并协调住建部门为其落实新居入住事宜;另一方面,检察官积极协调阳新县教育主管部门帮助小丹解决就近择校问题。

经检察官与所在地综治办、民政办和县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多次沟通、协调,得到了相关单位的理解与支持。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终于落实了小丹的最低生活保障及住所搬迁和就近入校难题。

“我在新学校交了很多新朋友,谢谢检察官……”回访中,小丹介绍了当前的生活和学习近况,并表示将来会好好学习,努力回报社会。这场历时三个月的救助不仅为小丹一家解决了实际困难,也在她心里种下了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更传递了司法的温暖和力量。(周瑞芬)

【责任编辑 -游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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