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局的同志,终于把我们公司的执行款给我们执行回来了,这为我们公司的运营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帮助”。3月14日,申请执行人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经理王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并向全院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表示了感谢。
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郝某租赁合同一案,2024年7月16日,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调解郝某于2024年9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维修费及停运损失数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郝某仍未履行清偿义务,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遂向陈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立案执行后,陈旗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郝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经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郝某可供执行财产。为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陈旗法院执行局干警于2025年3月12日晚根据申请人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经理王某提供的执行线索,前往被执行人郝某所在地。在执行现场,经过执行局干警悉心告知郝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被采取限制消费令及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后,郝某认识到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可能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遂积极主动偿还了部分执行款,他明确表示将尽快凑齐剩余的执行款,并缴纳至执行局账户。
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下一步,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吴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