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明水县宝泉四期的李某,手持一面写有 “优质高效为群众,真心服务好交警”的锦旗,前往明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对及时破案帮自己挽回经济损失的民警致谢。
3月8日18时02分,刘某驾驶车牌号为津F****5的北京现代普通客车,在明水县宝泉四期小区内倒车时,与车头朝东西方向停驶、由李某驾驶的车牌为黑M****1的哈弗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刘某驾车逃离现场,李某随即前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报警。
交警大队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查看现场监控、走访周边,民警研判出逃逸车辆车牌号,借助交警大队信息平台查询,很快联系上肇事逃逸的驾驶人刘某,并第一时间将刘某传唤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经询问,面对确凿证据,刘某承认了倒车时与李某车辆相撞后逃离现场的事实。
锦旗上“优质高效为群众,真心服务好交警”几个大字,体现了群众对交警工作的高度认可。对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事故后应勇于承担责任,莫存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