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战线上,红河县公安局始终365天持续在线当好消费者的忠诚卫士,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不间断的安全守护。
专项普法,筑牢维权防线
“阿姨!您看一下!315是消费者权益日,了解一下您在日常生活中享有的权益……”“阿叔,您好,这份宣传单您拿回家仔细看看,在生活中发现有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3月14日,红河县公安局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走入辖区商店、摊点、集市等场所,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互动问答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类型。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日常识假辨假”小知识,鼓励大家积极举报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明白消费、文明消费,并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全民“打假”的浓厚氛围,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联动检查,凝聚守护合力
为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消费安全隐患,全力守护民生,红河县公安局根据“药剑”专项行动总体安排部署,主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深入民生企业、乡镇集市等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通过仔细查看商品是否过期、标签是否规范、质量是否存在问题以及药品的进货来源、销售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等情况,确保市场上流通的商品质量可靠、来源合法。同时督促经营业主要提高责任意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并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要通过正规渠道,仔细查看产品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及时进行投诉举报,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消费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检查10次,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铁腕护市,净化消费热土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红河县公安局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保持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持续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线索摸排,深挖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用法治力量守护消费安全,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2024年至今,红河县公安局共破获食药环领域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有效维护了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消费者权益无小事。接下来,红河县公安局将持续保持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凝聚强大监管合力,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努力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恳请广大消费者在遇到消费侵权问题或可疑情况时,要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或向公安机关报警,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