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3月15日上午,富县人民法院到富瑞步行街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普法等方式,向来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并着重对群众关注的劣质产品、假货索赔、售后保障、合法产品辨识、常见消费陷阱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同时,悉心嘱咐老年群众要警惕义务诊疗、上门推销特效药品、低价旅游等陷阱,帮助广大群众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增强消费安全防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预防和抵制各类不良消费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为促进诚信经营、维护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富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创新司法服务举措,精准回应群众法治需求,为构建更有活力的消费市场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贺金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