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公益诉讼专项工作。通过内部信息共享,外围走访调查等多种措施,排查线索11条,发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4名因食品安全犯罪判处徒刑的人员未作出禁止限制措施,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有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活动期间,珲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程序,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在对判决事实、相关法律规定、涉事人员的处理等多个问题达成共识,进行磋商,督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整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公布食品行业终身禁业人员的公告》,杜绝上述人员“重操旧业”,减少了食品安全隐患。这也是延边州首例检察公益诉讼促相关行政机关发布“从业禁止”的案件。
此次专项活动,打破了检察实践中信息传递壁垒,形成了维护食品安全的司法合力,进一步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案件线索通报等方式,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社会共同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