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驻和林格尔新区巡回法庭,经法官耐心细致调解,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原告侯某在被告孟某分包的工程段提供劳务的过程中不慎受伤,事故发生后侯某立即被送往某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侯某全身
调解过程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丽娜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材料,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丽娜法官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解读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在丽娜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孟某同意分期赔偿侯某因提供劳务纠纷造成的各项损失13万余元,除去已经赔付的4万余元,剩余9万元分期支付。
该案件的解决,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用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法官提醒
当提供劳务的一方(雇员)受伤时,应积极与接收劳务方(雇主)协商赔偿事宜。若伤情需鉴定,应通过正规程序进行,如通过与接收劳务方协商一致的鉴定机构或通过法院鉴定程序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提供劳务的一方也应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提升自身劳动技能和安全劳作意识,做到规范劳作。接收劳务的一方应通过正规途径依法用工,并事前对劳务者的工作能力水平进行评估,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为劳务者提供安全的保障措施,从而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韩伟 李梦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