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司法之圣洁,积人文之底蕴,昌法治之文明,这是友谊县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干警们秉承的信念,也是法庭日复一日的真实工作写照。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近年来,友谊县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需要为目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抓前端、治未病”,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有效形成多元解纷的第一线阵地优势,为推进基层治理注入新动能。
多元解纷:绘就特色好“枫”景
庆丰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探索诉调对接工作方法,与辖区党委政府紧密联系,整合资源,强化源头治理,依托“四所一庭”调解机制,汇集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社区、村委会等调解力量,形成“多方联动、协作互补”的强大合力,实现小事早消、大事同商、难事共办,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积极开展“无讼村屯”创建活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充分发挥“龙法和”云法庭解纷平台优势,搭建基层治理单位、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数字互动桥梁,采取线上方式化解群众纠纷,真正做到纠纷化解一“键”达到,“码”上就办。
巡回审判:司法为民暖人心
“法官,感谢你们能到我家来倾听我的诉求”,86岁的王大爷对法官说道。王大爷与陈大娘丧偶后组建了新的家庭,随着年纪的增大,王大爷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两位老人无法互相扶持与照顾,王大爷想要解除夫妻关系。收案后,考虑到双方的年纪,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老人家中,在询问过具体情况后,基于双方因身体原因,已长期分居,法官认为应从老人们的实际情况着手,为他们的晚年着想,不想用一纸判决断了这份“夕阳情”,于是与双方多次沟通,耐心说法,细心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提出优化合理的调解方案,两位老人红着眼感谢法官。
一枝一叶总关情,春风化雨暖民心。法庭始终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着眼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为方便百姓诉讼,推进落实巡回审判新思路。
督促履行:案结事了促和谐
尹某与陈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闹”到了法庭,尹某主张陈某占用其承包的土地并拒不返还土地种植补贴款,法庭审理后判决被告陈某向原告尹某履行给付款项义务42.72万元,在送达判决书的同时,承办法官向陈某发出了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为保证原告能够及时获得款项进行春耕生产,承办法官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对此案件回访得知陈某未履行给付义务,便将其约至法庭了解原因,在与陈某的谈话中,法官听出了他的理由无非就是不想还钱,在安抚其情绪后,法官向其释明未主动履行将面临的经济风险、信用风险及法律风险,听完法官说的话,陈某没有任何反应离开了法庭。意外的是,第二天,陈某一大早便主动履行了对尹某的全部给付义务,尹某好信儿的问他:“是什么打动了你冰封的心?”陈某说:“法官都是为了我好啊,我咋能不识趣呢”!
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庆丰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判后督促履行的执前治理模式,运用审判部门参与前端化解的执前督促机制,共同推动执前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获得感。
办“涉外”案:高效司法解民忧
身在韩国的田某(女)通过大使馆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欲解除与朴某(男)婚姻关系,二人于1994年在友谊县民政局登记结婚,近年来矛盾频繁,长时间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虽然双方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但考虑到婚姻案件的特殊性,且双方婚姻存续已达30年,为保障双方的利益,法官还是决定与二人“见见面”,通过与双方代理人多次沟通,与田某和朴某分别取得了联系,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并保障了田某在韩国的工作时间的条件下,通过“云上法庭”见到了两位当事人,法官充分考虑各自意愿,给出了合理的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十分满意地达成和解,法庭当庭制作了调解书,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送达。这件远隔千里的“跨国”案件立案到审结用时仅3天。
近年来,庆丰法庭主动适应司法环境变化和审判发展的现实需要,着力打造常态化线上庭审新模式,不断拓宽办案思路、灵活定分止争,让司法服务和保障更有力度、更有速度、更有温度。
普法强基:释法解惑开心结
乡镇赶集日、春耕秋收时都能看到两三个穿着制服、捧着宣传单的身影,他们穿梭在每个商户中,用脚步丈量着每寸土地,把法治信仰的种子传播到群众心中。每年的开学季,法庭的法官和法官助理都要走进学校,为新入学的学生们普及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再与学生们聊聊身边的“事儿”:“看没看见谁被欺负?”“有没有不认识的人给同学们来历不明的食物?”“想不想到我们法院参观一下?”……除了这些,在办案的路上,他们还会叮嘱独居的老人不要轻易给陌生账号汇款;在庭审结束,他们会为双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用类案为其举例释明;在有好的案例的时候,他们还会邀请机关和社区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庆丰法庭聚焦群众司法需求,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将普法宣传内容不断细化、深化。
营商环境:护航企业促发展
法护营商,“优”无止境。近年来,庆丰法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妥善审理涉企纠纷,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格局。2024年,庆丰法庭批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案件1件,案件审理中,针对案件具体情况竭力找准破产重整案件“命门”,切中核心要害,做到“靶向治疗”,制定《关于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信息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高效办理小微企业破产案件行动方案》等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法院为中心,搭建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共推的工作平台,以审判为中心,打造依法办案、办事、开会为一体的专业审判平台,进一步快捷、灵活和低成本地实现小微企业及时退出和挽救。
庆丰人民法庭将继续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目标,注重融情于法、情法交融,将审判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有机结合,理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友谊落地生根贡献法庭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