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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2/20 14:56:30

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安局步行街面警务站:巡逻民警拾到身份证件及时归还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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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公安局步行街面警务站始终把“群众事无小事”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急群众之所急,从点滴小事做起,主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近日,步行街警务站民警执勤巡逻时,捡到一辖区群众丢失的身份证及时归还,获得群众的真诚感谢和赞扬。

2025年2月13日下午4点许,巴彦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警务站工作人员在巴彦县步行街进行例行巡逻时,在地下商场台阶处发现一张遗失的身份证。身份证显示失主为巴彦县龙泉镇居民,姓名为孙某某。考虑到身份证的重要性,警务站民警立即展开寻找失主的工作。首先,通过身份证上的信息,联系了龙泉派出所的民警,查询失主的联系方式。经过核实,辖区派出所提供了失主的联系电话。随即拨打了失主的电话,确认其身份后,告知其身份证已被我捡到,并约定在步行街警务站的警务室进行交接。约10分钟后,失主孙某某赶到警务室。经过进一步的身份核实,确认其为身份证的合法持有人。失主表示,身份证是在前往地下商场购物时不慎遗失的,发现丢失后非常焦急,正准备前往派出所挂失。失主对警务站工作人员的及时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并称赞了公安机关的高效服务。警务站工作人员将身份证交还给失主,并提醒其今后要妥善保管个人重要证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失主表示会吸取教训,并对公安民警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此次事件不仅体现了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宗旨,也增强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我大队将继续秉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理念,认真履行巡逻职责,确保辖区治安稳定,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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