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为民解忧 秉公执法公正高效”的锦旗,送到法官金玉姬手中,并表达了对法官的感谢。
据介绍,该案件中的刘某经营了一家装修公司,雇佣何某为其务工。2013年刘某的妻子王某购买了一辆轿车,因何某为公司管理各项事务,基于对何某的特殊照顾,该公司将王某所有的轿车交给何某使用。后经法院判决,双方劳动关系止于2021年6月,该公司认为已无义务继续将车给何某使用,故多次向何某主张返还车辆,何某均拒绝。刘某和王某将其诉至延吉市人民法院,要求何某返还车辆,并支付占有使用费6.7万余元。
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金玉姬第一时间与何某取得联系,何某将涉案车辆予以返还,但对占有期间的使用费有异议。该案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王某为案涉车辆的权利人,有权要求何某返还车辆及支付占有使用费。根据双方劳动关系起止时间、主张车辆返还时间、案涉车辆年限、日常使用情况及市场行情,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8500元。
判决后,何某向金玉姬表达了感谢,他说:“虽然被判还钱,但是您客观公正的裁决,让我对法律、对正义、对法院充满了敬意和感谢,谢谢法官,谢谢延吉市人民法院。”
锦旗既是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对法官的认可,更是鞭策和激励。今后,延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秉持司法为民初心,用心用情办好每个案件,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