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肇州法院执行干警们跨越城市、顶风冒雪来到位于肇东市的某百货商店,成功促使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案情简介
此前,原告李某某和被告高某某、宋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肇州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生效后,被告却久久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在肇东市出入且经营一所百货商店,遂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
法官执行
面对执行法官的还款敦促,被执行人列举证据,声称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店内所售货品都是赊账购入,并不赚钱。但一旁的收款码却出卖了她,细心的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店内收款码并不在本人名下,被执行人无力还款的借口被戳穿。执行法官严肃地向被执行人阐明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可以按照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听了这话,被执行人终于松口,当日交付执行款3000元,并约定将剩余案款于2月12日货品销售完毕后再另行给付。
肇州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将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法有机结合,尽最大努力把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以高效的司法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