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法院下寺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当即履行后原告撤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原告李某在马路边打扫路面时,无意中扬起的灰尘落到党某某的身上,随后二人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党某某的儿子宋某某在原告的腹部踢了一脚,造成原告受伤倒地,被送往延安大学附属心脑血管医院进行治疗。宋某某被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原告李某出院后,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下寺湾法庭刘忠忠法官收到案件后,庭前多次与党某某、宋某某耐心沟通,最终党某某、宋某某愿意进行赔偿。达成协议后刘忠忠法官督促党某某、宋某某一次性赔偿李某12000元,原告李某收到款项后,自愿撤回起诉,该起纠纷就此化解。
下一步,下寺湾法庭将进一步加强调解力度,引导督促当事人自动及时履行义务,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刘忠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