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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25 17:24:37

四川武胜法院:拒绝酒驾,平安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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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春佳节将至,亲朋好友相聚难免会推杯换盏、把酒言欢,但要切记不可贪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

  近日,四川省武胜县法院先后审理了两起因酒驾引发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案件,教训之深刻,代价之惨痛。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2023年6月,谭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与对向行驶由罗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罗某当场死亡。经交通警察部门认定:谭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罗某无责任。案发后,谭某与罗某父母达成协议,赔偿罗某父母120万元(已赔付29万元)取得谅解,并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2024年3月,张某醉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车辆前右侧引擎盖与从左至右横过公路的行人杨某相撞,造成杨某重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经交通警察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案发后,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武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经杨某两次起诉,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杨某约44万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杨某19.8万元。因张某醉驾,保险公司表示将向张某追偿。

  法官寄语:酒后驾车,会降低驾驶员的判断能力、控制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显著增加车辆失控、追尾、碰撞等风险,严重威胁到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酒后驾车,是不可触犯的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酒后驾车,更是对生命的漠视,会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春节将至,武胜县法院法官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酒驾的代价惨痛,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怀侥幸心理,对自己和亲人负责,对社会安全负责,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春节。(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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